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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Photo by. SIMON LEE (Taiwan), 2015)

看了這篇文章,很想分享自己的感想。

正好最近也有些疑惑,有點糾結。

 

到底怎麼樣,才算是「真愛」?而「愛」又是什麼?

 

對於現在的伴侶(男朋友),我到底「愛不愛」他?

 

我會想他。也願意為他做些什麼讓他覺得幸福、高興。

跟他在一起很愉快,跟他相處可以很放鬆。

 

最重要的是,他讓我感覺我們很適合,他是「最合適的人」。

 

對。我並不是非他不可,但在我眼中,他是最好的、最佳人選。

 

作家H在文章中提出:

 

『 愛情早晚會變質,會弱化,因此找到一個妳當時候很愛的人結婚,

其實基本上並不是一件最正確的事情,因為若干年之後,

這個人,妳有可能不再那麼喜歡,又或者反過來說,

這個人不再那麼喜歡妳的機率或許會更高些,那麼既然如此,

當初在找尋結婚對象的時候,我們又為什麼要去尋找自己愛的人,

而不是尋找適合自己的人呢? 』

 

如果所謂「真愛」只是一種很抽象、很虛無的「感覺」,

那是否也意味著,很容易變質,很容易消失,

很容易被時間磨去,在激情之後燃盡?

 

『 如果一開始,我們就和自己最好的朋友,最談得來的對象結婚,

那麼是不是在最終愛情消逝的日子裡面,兩個人還能像是最好的朋友一樣生活著,

一起從事彼此都喜歡的事情,一起去彼此都喜歡去的地方,

彼此互相關心,不會互相傷害

如果觀念如此,那麼就算最後妳和另一半已經像是好朋友一般的時候,

不管是哪一方,也不會把「沒有親密關係了」當作離婚的原因,

進而去尋找那個不存在的「真愛」,離婚,也就減少了。』

 

也許年輕時還可以堅持所謂真愛。

但,或許,婚姻,這種一輩子的大事,必須是2個適合的人,

才有辦法白頭偕老吧。

 

那,又何必太在意,何謂真愛,這種抽象的問題呢?

 

覺得對了,覺得適合,覺得跟對方在一起很舒服,

就夠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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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櫻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